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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海洋灾害研究重点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日期:2019-05-30 作者: 编辑:hyzh 点击数: 来源:

20199月)

广西北部湾海洋灾害研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时为了更好的提升实验室的科研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立项及资助原则

(一)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探索课题”、“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技术研发课题”三类,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室当年运行经费执行情况,确定每年每类课题立项的数量和经费资助额度,并在当年的申请指南中公布。

(二)“探索课题”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技术研发课题”采取自由申报的方式,优先资助尚未获国家级各类项目资助的青年教师,其定位是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不断增强青年人才勇于创新的研究能力,促进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原则上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获得一次该类资助。

(三)“重点课题”采取发布指南的方式,定位于激励开展对实验室研究方向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前沿和创新研究。由实验室主任择优决定当年支持方向,不同研究领域和方向的成员自愿选择课题方向并确定项目负责人汇总一份征集建议指南并提交,原则上该类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结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本实验室自主课题奖励措施

实验室每年年底将对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进行评选,评选为优(总结题报告数的10%)的申请者可获得优先申报重点项目,且申请下一年的探索项目或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技术研发课题资助金额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2万元。

三、本实验室自主课题惩罚措施

(一)重点课题:3年内不能完成项目的申请人,2年内将不得再申请重点课题和探索课题;1年内将不得再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技术研发课题。

(二)探索课题:2年内不能完成项目的申请人,申请者将暂停申请探索和申报重点项目的资格1年。

(三)一般课题:1年内不能完成项目的申请人,申请者1年内将不得再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技术研发项目。

四、评审方法

(一)实验室每年发布一次《重点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申请指南》,指南发布时间一般为当年的3月份,申请截至时间为当年4月份,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当年的7月份,并通知申请者。

(二)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室务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对自主科研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评审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推荐拟立项项目。将立项项目清单在实验室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拟立项项目报科技处审批。

五、实施与管理

(一)“重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探索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技术研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二)自主科研课题资助项目启动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申请书的研究内容执行,在研究周期内达到预定研究目标。

(三)课题经费预算原则上按实际需求预算,须按半年度列出经费使用计划,逾期没有使用的经费将由实验室自动收回;课题期满之日起的结余经费也将自动收回。经费不足的重点项目和探索项目可至少提前半年申请追加经费。自主课题可设外协或合作单位,但经费不外拨;自主课题经费不另设经费卡,使用时按实验室规定统一办理报销。预算要求:用于研究的直接费用(测试/计算费、材料费、航次租船费、版面费等)不低于60%,国际差旅费不超过20%,劳务费(研究生劳务费、外籍访问学者生活补贴、研究人员津贴)预算不超过20%。对按年度计划执行(包括研究工作和预算执行率)合格的项目,劳务费预算*可用于研究人员的津贴发放,具体由课题负责人在年终前提出申请,重点实验室室务委员会核定和批准。

(四)自主科研课题结题时,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项目(自主课题或开放课题)结果中应用(出现),不能一项成果(如论文等)在多项自主项目、开放课题中互用;完成的学术论文必须要与本实验室的研究内容相关,且第一作者必须是项目组成员,重点实验室必须是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所有发表在学术会议上的论文都不参与项目结题验收,发表在EI上的论文按照中文核心刊物论文标准参与验收。

(五)成果署名,实验室自主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和本实验室共享。本实验室资助的自主课题,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一律都要有单位署名“广西北部湾海洋灾害研究重点实验室(北部湾大学)[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Disaster in the Beibu GulfBeibu Gulf University]